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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算是中低收入戶嗎?

依據調查,北市個人月收入49,532以下,屬於後段班,中市、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,478,都是中低收入一族。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基隆市、嘉義市、新竹市,台南市、鳳山市的居民,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%,還是後50%的分界點,落在37,478元。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,一個上班工作的人,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,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,營建署人員說,採取收入限制,是為了「排富」,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。新聞來源 

照這篇調查新聞看來,我在落籍居住的城市可算是前段班囉!該高興還是難過.不過申請補貼用這當標準也太XXX.大家都要努力往上游...擠到最高點.矛盾的是~~人生就只有這樣嗎?畢業後進入職場,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工作.好像不對ㄋㄟ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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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aT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